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崇)4月29日中午,五一小长假的第一天,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长途奔袭,往返千里,从三门峡市陕州区成功的将长期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赵某拘传回镇平法院接受调查。
卢某与赵某、侯某合同纠纷一案,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赵某偿还卢某借款18万及利息,侯某承担连带责任。进入执行程序后,侯某履行了部分义务,但赵某长期在三门峡市陕州区、卢氏县居住生活,一直逃避执行。
执行人员根据可靠线索,确定赵某将于4月29日上午在陕州区某宾馆洽谈业务。经向院领导汇报批准后,由执行一庭庭长李智带队,与执行局干警陈立志、廖乐、赵硕、尚林晓等人组成执行小组,前往三门峡市陕州区对赵某进行拘传。
执行小组到达陕州区后,连夜研究拘传计划,充分考虑了各种意外因素,制订了严密的拘传方案,确保万无一失。4月29日早上7时37分,执行小组成员正在用餐时,接到线索,被执行人赵某已经到达宾馆。
执行小组成员立即放下餐具,紧急集合,迅速出击,于7时44分到达该宾馆,将正在房间内谈业务的赵某顺利进行拘传。看到如同神兵天降的执行干警,赵某先是愕然不知所措,继之如同泄了气的皮球,顺从的走上了警车。
被拘传回镇平县法院后,赵某仍拒不执行。经查,赵某在卢氏县某矿业公司务工,有稳定的收入,且其于2017年9月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时,将全部财产转移于妻子所有。因赵某拒不执行且在执行中存在转移财产的严重抗拒执行行为,镇平县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
4月27日,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
4月25日凌晨,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发力,将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推向深入,形成集中执行常态化,时刻保持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强大压力与精神威慑。
4月23日上午,在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郭朝群对一直消极逃避执行的某局工作人员曹某进行严肃的批评。
为一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展现干警风采,缓解干警工作压力,培养团队意识,增强干警之间的凝聚力。4月22日,在五四青年节到来前夕,镇平法院举行了干警登山活动。
在4月17日凌晨的集中执行活动中,镇平法院共出动执行警力30人,执行车辆9台,强制传唤14人,执结案件5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司法拘留4人,执结标的29万元,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4月10日,镇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亲自将400余万元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中,受到申请人一致好评。
4月8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召开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镇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辛出席会议。
4月4日下午,镇平县人民法院30名干警来到镇平县彭雪枫纪念馆和彭雪枫故居,传承革命先烈遗志,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4月4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召开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镇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仵阳出席会议并讲话。
为营造对老赖人人喊打的高压态势,为克服执行难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3月24日,镇平县人民法院联合镇平县农商银行在县城开展执行宣传活动。
3月13日,申请人杨某从执行法官姜鑫手中接过六万元执行款。长期逃避执行的郭某在被以拒执罪立案后,被迫履行了全部义务。
3月8日申请人张某手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法为民、当代楷模”的锦旗,专程从开封赶到镇平县人民法院,对尽心执行的法官李永豪表示感谢。
张某与马某甲、马某乙因买卖合同货款发生纠纷,案件经过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马某甲、马某乙共同偿付张某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马某甲、马某乙拒不履行义务。
3月5日,镇平县人民法院5名女干警,来到镇平县府前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3月2日,在镇平县马庄镇,申请人王某从执行法官刘江辉手中领取执行款14000元时,难以抑制喜悦与激动:“根本没有想到,刚刚立案,你们就把钱执行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