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王崇)3月13日,申请人杨某从执行法官姜鑫手中接过六万元执行款。长期逃避执行的郭某在被以拒执罪立案后,被迫履行了全部义务。
申请人杨某受雇于郭某从事货物运输工作,郭某因资金紧张,未按时向杨某支付工资,另又向杨某借款50000元。杨某起诉后,镇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郭某于十日内偿还杨某借款及工资款64000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拒不履行,杨某向镇平法院申请执行。
因郭某长期在内乡县务工,居住地点不明,无法采取强制措施;通过执行查控平台调查结果显示,郭某名下有江淮牌汽车一辆,明显具有执行能力,但该车辆被郭某隐匿,无法进行控制。姜鑫并没有因为“人难找、财产难寻”放弃,而是千方百计查找郭某的下落,针对当事人在春节前回家过年的心理,进行有效布控,于2月6日将郭某依法拘留。
郭某被拘留后,既不报告财产,也拒不执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杨某依法对其提起刑事自诉,镇平法院经审查立案后,依法对郭某作出逮捕决定。郭某被逮捕后,意识到后果的严重,主动与杨某协商并履行六万元的义务。杨某自愿放弃四千元的债权并对郭某予以谅解,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3月8日申请人张某手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执法为民、当代楷模”的锦旗,专程从开封赶到镇平县人民法院,对尽心执行的法官李永豪表示感谢。
张某与马某甲、马某乙因买卖合同货款发生纠纷,案件经过镇平县人民法院审理,依法判决马某甲、马某乙共同偿付张某货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马某甲、马某乙拒不履行义务。
3月5日,镇平县人民法院5名女干警,来到镇平县府前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并现场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
3月2日,在镇平县马庄镇,申请人王某从执行法官刘江辉手中领取执行款14000元时,难以抑制喜悦与激动:“根本没有想到,刚刚立案,你们就把钱执行来了。”
2月28日,镇平县人民法院利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拍卖别克牌汽车一辆,溢价率达到了137.63%,充分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月8日上午,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辛,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徐鸿鸣,老干科科长王韶云一起看望慰问老干部,为他们送去院党组的关心和温暖,并代表法院全体干警向他们致以新春的问候和祝福。
2月7日凌晨,刚在张林乡顺利拘留一名被执行人的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返回途中,接到申请人的电话,称被执行人魏某正在家中。执行一庭庭长李智当即命令全庭人员火速赶往晁陂镇,对魏某进行抓捕。
6日上午,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积极落实周强院长的指示,组织开展了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
2月5日,一大早,镇平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的窗口前就挤满了当事人。其中,有11位民工模样的当事人围在一起不知在争执什么。立案一庭庭长李娜迅速走上前询问,他们正在为没钱交诉讼费而发愁。
2018年2月1日,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人民法院举行涉民生案件执行款发放仪式,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伟以及党组成员侯庆学向代表着20多名农民工的南阳市某电气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孙某发放被拖欠的工程款项90余万元。
1月18日凌晨,镇平县某住宅小区院内,一名身着睡衣的男子刚刚出现在门道口,立即被蹲点守候的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控制,并带往法院接受调查。
1月11日,针对上级部门在督查镇平县彭营镇田营村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镇平县人民法院党组紧急召开专题党组会。
12月29日,申请人李某手持“清正廉洁、高效为民”的锦旗来到镇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执行干警赵峥高效执行表示感谢。
镇平法院执行局和法警局的干警迅速到位,对镇平县某玉雕公司的清场活动正式进行。
12月27日,镇平县人民法院使用“搜查令”成功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