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杨建民 陈琛)“这孩子一向内向,平时也不怎么跟我们交流,都怪我们一心忙于生意,对他关注太少了……”3月7日上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少审庭法官在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走访调查时,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又是惭愧又是心痛地说道。
被告人张某出生于2001年。据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2月,被告人张某伙同杨某(已判决)、彭某(已判决)等六人多次在城关镇灌河路拦截附近校区中学生,通过威逼恐吓方式,抢走中学生身上现金。据统计,张某等人共抢走叶某、邓某等9名被害人现金68元,并殴打被害人李某致轻微伤。2017年9月,被告人张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淅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并于同年10月被公安局执行逮捕。
张某抢劫案被公诉机关诉至淅川法院后,承办此案的少审庭法官对此案十分重视,决定深入张某就读的学校和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近年来,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淅川法院坚持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深入调查其成长经历、犯罪诱因,对“症”下药,在严厉打击各类犯罪行为的同时,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促其改邪归正。调查中得知,张某出身于农村家庭,从小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性格比较沉默内向,与人交往不多。其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在张某上初中后回到家乡,在学校附近开了一家杂货店,照顾张某的饮食起居。张某平时按时上下学,在校时表现良好,参加一些活动也比较积极,未有过打架惹事或被通报批评的情况。
“我知道错了。因为年少无知,性格倔强,法律意识淡薄,加上正处于叛逆期,缺少分辨是非的意识,致使走上犯罪道路。今后我会改变自己,摒弃不良习惯,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做到知法、懂法。”看守所中,张某写下了《悔过书》,表示自己会痛改前非,并对其家人及被害人表示了歉意。
“对于此事的发生,我们也进行了反思。虽然我校开设有法制教育课,但力度还不够强。今后我们会更加重视对学生的普法教育,结合实际案例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该校有关负责人表示。
3月12日上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二十余名青年干警组成“志愿者服务队”,带着铁锹、铁锨等植树工具,来到该县金河镇飞虎山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3月8日一大早,淅川法院执行局综合科科长杨泓带领综合科的另外两名女干警带着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的执行款走出法院大门,向大山深处出发,为一位行动不便的申请人送去执行款。
3月8日上午,来自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的16名女同志将50株大叶女贞树苗种植在渠首的荒坡上。
2月22日,农历正月初七,春节假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带领全体班子成员先后来到院机关各庭科室,向同志们送上新春祝福,并寄语他们要鼓足干劲。
在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之际,为利用好春节这个关键节点,打好执行攻坚战,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让他们能够开心过年,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启动涉民生案件“春节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2月8日下午,在“小年”的喜庆氛围中,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成功举办2018迎新春文艺晚会,二百余名法院干警、干警家属及退休干部参加晚会。
2月7日,带着对困难群众的关心,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党组成员、扶贫工作队队长王磊带领帮扶队员来到该县寺湾镇三泉沟村,为贫困群众送上新春的问候与祝福,并送去棉被和大米。
2月6日上午,受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委托,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建伟代表院党组看望慰问该院离退休困难家庭人员,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与祝福,并送上慰问金。
近日,河南省淅川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对2017年度全县50个转型跨越发展绩效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1月21日,河南省淅川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胜利闭幕。淅川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在会上向与会代表和列席人员作了《淅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大会全票通过。
为进一步强化对司法辅助人员的管理,提升其综合素质,1月4日上午,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召开司法辅助人员培训会。
12月28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刘德顺到淅川县法院,为广大干警开展党风廉政授课
12月26日,河南省淅川县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通报该院2017年执行工作有关情况。
12月25日,带着对广大干警的关心,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庞景玉,专委胡明理等一行5人轻车简从,莅临淅川县人民法院看望慰问该院干警,为他们加油鼓劲,并征求意见建议。
“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了赔偿款,谢谢您们了!”12月18日,当申请人刘某从淅川法院执行干警手中接过7000元交通事故赔偿款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