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丁清凌)为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升法院工作的公信力,3月22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该院2017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及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
河南广播电台、河南法制报、河南日报农村版、东方今报、南阳日报、南阳晚报、南都晨报、南阳电视台、南阳广播电台、南阳电视台党员教育频道、大河网、映象网、中新网、新浪网等16家新闻单位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卧龙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清来首先通报了该院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卧龙区人民法院秉持“精神领院、实干兴院、管理强院”的发展理念,围绕“强作风、精管理、提质效、树形象”工作思路,忠实履行审判职责,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5849件,审执结14159件,同比分别上升39.31%和51.30%,法官人均结案119件,位居全市法院前列,为卧龙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该院先后被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卷宗评查先进集体、打击拒执罪先进法院等荣誉,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称号。全院有9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和记功。其中行政一庭被评选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2018年, 卧龙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立足全区发展稳定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积极打造阳光智慧法院,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四个卧龙”建设履职尽责。重点抓好五项工作:一是队伍建设上要有新举措。要强化科学管理,提高素质水平;强化纪律约束,保持清正廉洁;强化审务督察,提升审判质效。二是公正司法上要有新面貌。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到实处。要构建案件质效提升长效机制,把案件质效等指标与个人绩效考核相挂钩,对质效不佳、难以胜任的法官启动退出机制。三是科学管理上要有新提升。要以执行力为抓手,突出“精细、规范、务实、高效”核心要求,构建全方位制度体系,把权力关在笼内,把言行圈在框中。四是司法为民上要有新作为。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五是智慧法院建设上有新突破。要与时俱进, 顺应信息化和“互联网+”时代的需要,统筹推进各项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队伍司法专业能力、科技应用能力,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3月16日上午 ,南阳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中院纪检组长、市中院党组成员张如云,市中院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卫江等一行5人来到卧龙区法院,开展作风纪律专项督查。
3月12日18时,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史东峰抑制不住内心的兴奋,挂掉电话后迅速组织同事赶赴交警扣押车辆现场。
驾驶三轮车将行人撞伤,被法院判决赔偿对方66778元而拒不履行,导致伤者虽赢了官司,却得不到赔偿。为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刘某实施了司法拘留。
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为使女干警们能够以更加饱满的精神和健康的体魄投入到工作中去,南阳市卧龙区法院组织女干警到南阳张仲景医院进行体检,为女干警送上健康大礼包。
3月6日,申请人王某和家人一起将一面写着“执行高效,威震老赖,正气浩然,无私奉献”的锦旗送到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吴志勇的手中。
3月2日,办完了解除拘留手续的被执行人罗某向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吴志勇法官握手致歉。
2018年3月2日上午,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元宵佳节来临之际,卧龙区法院在机关食堂开展了包元宵、品元宵等丰富多彩的喜庆元宵节活动。
2月24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法院邀请中国安全健康教育网、河南安全健康教育中心宣教主任马玉龙为干警进行专题知识讲座。
2月22日,节后上班第一天,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超带领院党组班子全体成员,亲切看望院机关全体干警,并为干警们送上新春的问候和开年第一道祝福。
2月1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通过对被执行人张某从情、理、法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最终成功促使一起涉及邻里关系的执行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当事人双方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为了八千元欠款,竟使出各种手段逃债,不管是执行法官还是村干部联系,均躲藏不见。1月31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局对被执行人闫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罚款2000元。
被执行人杨某贷款买一套门面房,因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无法贷款,遂主动联系法官履行还款义务。
1月25日,申请执行人倪某握着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手连声感谢。
1月5日至11日,卧龙区法院55名干警在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定烨带领下赴浙江大学研修学习。
12月26日下午,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涉民生案件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