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南阳讯(记者 周永生 通讯员 周勤 徐存军)“他(被执行人樊某)不懂法,知道错了,我们替他把执行款拿来 了。”5月21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被执行人樊某的家人代其认错,送来部分现金,剩余部分手机转账,全部履行了执行款,希望法院早点把樊某从拘留所里放出来。
被执行人樊某的妻子张某2015年8月向申请人曹某借款1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偿还2万本金后,剩余部分拒不偿还。曹某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及其丈夫共同偿还曹某借款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樊某夫妻拒不还款,曹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张某,张某均以无钱为由不予履行,也不露面。
5月19日清晨,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继续开展周末集中执行行动,冒雨出击,将同为被执行人的樊某强制拘传回法院,樊某认为法院判决不公,钱不是他借的,不能问他要。因协商不成,樊某又不愿还钱,法院依法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当天上午,执行干警要将送樊某去拘留所,趁着干警去取车时,看起来平静的樊某快步往法院大门外冲去,执行干警薛超庆立即追赶,在大门外将樊某拽倒,将其制服。此时的樊某依然不服,执行干警将其强制送进了拘留所。
进了拘留所后,樊某服软,表示愿意联系家人履行。5月21日下午,樊某的家人送来5万余元现金,又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法院对樊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解除了樊某的拘留措施。
5月19日周六上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薛超庆把回家的路费递给履行执行款后没钱回家的被执行人任某,使得被法院强制拘传的任某对他连连道谢。
5月11日,得知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要被西峡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徐玉群、薛超庆立即赶赴西峡,向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执行手续后,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西峡法院。经过两天一夜的奔波和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
5月15日清晨5点30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再一次集结,出动干警32人,警车9辆,在执行局长石明团的带领下,继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5月9日下午,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吴斌、王硕把刚收到的4万元执行款送到医院,拿到执行款的申请人家属,感激的对执行干警连连道谢。
田某某因民间借贷被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与申请人郑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共计19万5千元欠款的还款方式与期限。调解生效后,田某某未如期履行,郑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月7日一大早,被执行人雷某就和朋友一起来到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把4994元执行款交给执行干警谢海峰,希望能早点解封自己的银行账户。
5月6日清晨6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25名执行干警在副局长华德献的带领下,冒雨直赴辖区茶庵、官庄、油田,继续开展“百日执行攻坚”集中执行行动。
5月5日早上,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执行局长石明团对当天早上被拘传到法院的一大群失信人进行训诫。
5月1日清晨6点,大多数人还沉浸在梦乡的时候,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警大队20余名干警,在执行局长石明团、副局长华徳献的带领下,兵分三路,伴随着闪烁的警灯,分赴市区、红泥湾、茶庵、新店、油田等地,奔波在执行路上。
4月27日晚上7点多,被执行人蒋某的家人把凑来的28.5万元执行款送到了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薛超庆手中,希望能减轻蒋某的处罚。
2月9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2月7日早上,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在官庄工区将拖欠农民工劳务费的被执行人何某堵在了被窝中。
2月7日早上7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春节将至、大批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这一有利时机,组织干警在春节前继续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一家房地产公司拖欠工程款,名下房产被法院依法查封。 1月29日上午10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将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
1月26日,申请人崔某在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蒋同昌的办公室里,拿到了劳动仲裁裁决后,执行局从物业公司执行来的工资和补偿金。